食品法规—漂白粉、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 技术规范(五)
4. 检验方法
4.1 外观
应当按照HG/T 2496-2006《漂白粉》、GB/T 10666-2008《次氯酸钙(漂粉精)》执行。
4.2 有效氯含量
按照卫生部《消毒技术规范》中有效氯含量测定方法进行测定。
4.3 稳定性
按照卫生部《消毒技术规范》中“自然存放或加速试验法”进行测定。
4.4 消毒效果
按照卫生部《消毒技术规范》中消毒剂杀灭微生物试验方法进行测定。
4.5重金属(以铅计)、砷
按照GB14930.2《食品工具、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》进行测定。
4.6片重误差及崩解试验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进行测定。
5. 标签说明书
5.1 产品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部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》要求。
5.2 在注意事项中至少要标明下列内容:
5.2.1 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;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;
5.2.2 运输、储存应当有防晒、防雨淋等措施;装卸应当有避免倒置、撞击等措施;
5.2.3 产品应当贮存在阴凉、干燥且通风良好的清洁场所;
5.2.4 消毒液对金属有一定的腐蚀性;对织物有一定的漂白作用,慎用;
5.2.5 消毒剂应当按比例现用现配;消毒时应当取上清液使用;
5.2.6 消毒剂在配制和消毒时,应当做好个人防护;
5.2.7 食饮具、瓜果、蔬菜消毒后,应当用生活饮用水冲洗干净,去除残留消毒剂。
5.3.在标签、说明书标识的有效期内,产品的有效氯含量及稳定性、消毒效果、使用范围、使用浓度、消毒时间和使用方法应当符合2.1、2.2、2.3、3.1、3.2的规定。
5.4.产品说明书及标签的编制格式应当参照附件格式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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